中国日报网太原8月4日电 8月3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太原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修订后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办法》修订后共三十八条,主要亮点包括:细化政府职责、强化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突出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权益保障、细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具体举措、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支持保障等。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王彪表示,新规进一步细化各部门管理权责,推动职业学校整合优化,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校企合作配套规则,明确财政向职教倾斜,落实技能人才优待政策。
突出产教融合是本次立法一大亮点。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剑纲表示,《实施办法》立足山西产业实际,以地方立法打通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的堵点。法规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通过引企入校、引校进企等方式共建产业学院,并建立“财政+用地+税费”组合激励机制,给予产教融合型企业税费减免、资金扶持等政策红利。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以法治手段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完善专业动态调整、实训基地建设、技能人才培养等制度,推动职业教育适配全省产业转型节奏,为推动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山西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王东表示,下一步,全省将对照法规梳理任务清单。重点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建设优质中职学校和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国日报记者 朱兴鑫 实习生 赵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