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近日出台新的法规,为境内长城的保护与常态化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山西长城是国内历史价值最高的长城段落之一,新规也为统筹文物保护与公众开放利用划定了法治框架。
《山西省长城保护条例》在山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该条例共六章四十七条,将于7月5日正式施行,内容涵盖长城的保护、研究利用、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
山西历代长城总长1401.23千米,占全国长城遗址遗存的9.74%,长度在全国排第三位,主要分布在省内8市39个县(市、区),时间跨度从战国延续到明代,其中8个段落被列入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
全国知名的十三座长城关隘中,有五座坐落于山西境内,构成了全国独一无二的地理格局与文化风貌。
忻州代县雁门关,是长城上的一处重要关隘。此地历来是各类传说与文学作品的经典题材。北宋时期,杨家将驻守这座北疆重镇,屡次抵御契丹游牧部族的南侵。这段故事后来被改编为小说、戏剧与影视作品,广为流传。
此次新规立足数十年来不断完善的保护制度体系制定。2006年,国务院制定的《长城保护条例》,为全国长城保护工作提供了基本制度框架;2021年,山西省人民政府配套出台地方保护办法,建立长城保护员制度、实施长城重要点段监控全覆盖,并推动长城文化公园建设。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王彪表示,地方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既是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细化和补充,也是对山西省行之有效的保护管理经验的总结和固化。
他表示,长城保护工作长期面临诸多严峻挑战:长城本体自然损毁、人为破坏现象时有发生;保护经费投入不足,基层保护力量薄弱,跨区域、跨部门协调机制尚不健全。
文物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也始终突出,而新条例正是针对这一现实矛盾制定。
此前有媒体报道,忻州宁武县一处明代长城段落,因当地矿山企业长期非法采矿、违规施工遭到严重损毁。5月20日,当地政府通报,已依法责令涉事企业停产整顿,对4名相关责任人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损毁文物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阎默彧表示,条例明确长城研究利用应当以保护为前提,同时规定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建设,挖掘阐释长城价值,解读长城历史,讲好长城故事,实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传承。
山西省文物局副局长王振华表示,我们将统筹建设全省长城资源数字化平台,推进长城资源数字化采集和展示利用,为长城建立永久的“数字档案”。
他表示,同时,继续依托卫星遥感、大数据监测、无人机巡航等科技手段,对长城进行全天候“无死角”巡检,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进行处置。
尹成武是山西朔州广武明长城保护员。他说:“这部新法规对破坏长城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也让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长城。”
(中国日报记者 朱兴鑫 段瑾娴 实习生 赵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