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5月10日电(记者 麻潞)“方案立足我省实际,健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政策制度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促进业态融合发展,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今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据介绍,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山西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60.7万人,占比18.92%,比2010年比重上升7.39个百分点。随着“全面三孩”和优化生育政策有效实施,婴幼儿入托需求也将日益增长。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已成为比较紧迫、突出的民生问题。《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统筹解决“一老一小”问题,促进全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涵盖6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围绕“一老一小”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从城镇农村互补、政府社会共建、事业产业同步等多个维度统筹谋划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明确山西要全力做好养老托育顶层设计、提升养老托育服务供给能力、促进养老托育业态融合发展、提升养老托育产品服务质量、构建养老托育要素支撑体系、营造更加公平便利市场环境。
“十四五”期间,山西将实施养老服务“431工程”,创建4个养老服务模范市、30个养老服务模范县、100个养老服务模范机构;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251工程”,培育10个规范化、标准化、连锁化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建成200个市场化、规模化、标准化社区养老示范机构,打造50个养老示范社区,发展100个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具有一处养老服务站。
《实施方案》提出,要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养老托育服务及配套安全设施。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探索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集中办公区增设完善托育服务设施。同时,允许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住宅区将闲置用房转为养老托育用房。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此外,《实施方案》还从财税和金融扶持、用地保障、人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麻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