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文)“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举措”“要增强汾河保护法规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协同性”……连日来,出席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的代表在代表团全团会议、小组会议中,认真审议《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表示,制定条例是回应各方关切、反映全省人民意志、保护好母亲河的必要举措,对加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服务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草案先后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已经基本成熟。
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山西视察,都对汾河保护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近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多次提出依法加大保护汾河力度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将汾河保护立法列入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初稿形成后,多次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并经过三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目前,条例草案共八章六十四条,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融入立法,对流域规划与管控、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修复、保障和监督等作出规定。
代表们表示,出台汾河保护条例,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体现系统性、富有时代性、突出生态性、注重实践性。条例草案贯彻了中央的重大方针、省委的决策部署,既借鉴了外省的成功经验,也充分反映了我省实际。
代表们围绕条例草案积极建言献策。姚逊代表说,围绕水量丰,要进一步加大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加强水资源管理;围绕水质好,要把国家关于流域面源污染的法律法规落实到位;围绕风光美,要加强汾河两岸治理。邓雁平代表建议,条例草案要解决汾河生态功能保护线内存在的基本农田、林地问题,确保汾河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顺利推进。苏学峰代表说,汾河流域的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规划,更要提升广大百姓的环境保护意识。要从人文素质上,让全员参与到水环境的保护和环境的治理,以及政府对汾河管理的规划和实施,对水资源的保护,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最终形成汾河流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法规政策好,还要落实好。薛明耀代表说,一定要把贯彻落实汾河保护条例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学习宣传、抓制度配套、抓资源整合、抓保护治理,全力推动“一泓清水入黄河”,以高水平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马文杰代表说,将坚定扛起保水主责,全方位推动保水提档升级,高标准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实现保水富民。
(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