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开展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全力推进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实施太原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尤其是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山西生态环境部门响亮提出“向结构开刀”,全力破解结构性污染难题,这一系列精准务实的举措,有效助推了山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可以说,过去几年是山西省生态环境改善成效最大、工作推进力度最大、老百姓高度认可的几年。生态环境部对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以及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等给予了充分肯定。
但必须认识到,山西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效还不稳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仍是短板和弱项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一是山西省产业结构性和布局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电力、有色、钢铁等支柱性产业高排放特征明显。二是山西地处黄土高原,自然生态环境脆弱,晋西沿黄地区是全国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区域之一,煤炭、煤层气、页岩气等能源、资源开发可能给原本脆弱的自然生态带来更大压力。三是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难度加大,尤其是汾河谷地区域空气质量超标问题比较突出,全省资源型缺水比较严重。
今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对山西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山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基本遵循。下一步,要牢牢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在生态环境保护上要做到方向不变、力度不减。
一是坚决向结构开刀,推进污染防治从“治标”转向“治本”。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正向牵引和反向倒逼作用,重点在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等“治本”措施上着力。加快推进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二是高标准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推进生态环境质量大提升。以汾渭平原4市和太原及周边“1+30”重点区域为主战场,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综合治理。以汾河流域为重点,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同治,同步推进污染减排与生态增容。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稳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
三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山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一要在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充分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二要强化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支撑,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策全面实施。建立健全生态环保扶贫长效机制。加强绿色税收、绿色信贷、绿色金融等政策研究。
四是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新型智库,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决策。围绕山西省发展战略中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建设山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思想库”和“人才库”。山西省环境规划院是全国第一个省级环境规划院,自创建以来,搭建平台吸引了众多优秀人才扎根山西,创新机制打造人人发力的团队,充分发挥了对山西省发展与环境决策的支撑作用。要进一步结合当前科研事业单位改革的契机,不断优化科研院所管理机制,提升科学技术在美丽山西建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