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政法“40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

山西:政法“40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0-04-2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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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喜春,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省公安厅党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汪凡,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云涛,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参加发布会,解读《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40条”),介绍各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安排及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40条”共分六大部分,具体内容概括来讲就是要践行1个理念、健全6项机制、开展7项行动、突出7项保障重点、提供8项公共法律服务和强化4方面监督指导。

践行1个理念是要在全省政法机关开展“更新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把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等理念贯穿到每起案件、每个工作环节中去,切实防止和纠正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倾向及作风,并建立涉及企业和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让企业和企业家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健全6项机制明确了建立政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快速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开通服务企业和项目建设“绿色通道”、排查预警企业和项目建设风险隐患、深化“阳光司法”、完善信用激励与惩戒等工作机制的相关内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良好服务。

开展7项行动要求组织开展投资创业者保护、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助力脱贫攻坚、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涉产权冤假错案甄别纠正等护航高质量转型发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善待投资者,保护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突出7项保障重点提出了加强企业和项目周边治安整治、深入开展“三零”平安企业工地园区创建、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支持企业改革改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依法办理涉及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的土地、拆迁案件等具体要求,目的是在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解难纾困中,发挥政法机关应有作用。

提供8项公共法律服务强调要深化“放管服效”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派出所一个窗口综合办理公安业务、优化道路交通管理服务、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贴心、更贴近的公共法律服务。

强化4方面监督明确了设立投诉举报平台、加强执法监督、抓好考核督促等主动接受监督、保证工作落实的相关措施。

闫喜春指出,全省政法机关要按照省委要求,进一步提升站位,依法履职,在落实“40条”上出实招、见行动,做到维护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规范经济活动与促进经济发展同向发力,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打造优良法治环境,护航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中交出合格答卷。(中国日报山西记者站 摄影:彭可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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