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调整和暂停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运营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月28日,太原市政府发布了调整和暂停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运营通告。巡游出租汽车分单双号运营(单日单号车运营,双日双号车运营),出租汽车企业、出租汽车经营者(车主)对驾驶员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相应的承租和服务费用。

太原市调整和暂停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运营

来源: 山西日报
2020-01-2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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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月28日,太原市政府发布了调整和暂停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运营通告。

自2020年1月29日0时起,一是暂停进出太原市区省际、市际、县际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客运运营,已购买上述车票的乘客可到相应汽车客运站售票窗口免费办理退票事宜,各汽车客运站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二是暂停太原市范围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三是巡游出租汽车分单双号运营(单日单号车运营,双日双号车运营),出租汽车企业、出租汽车经营者(车主)对驾驶员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相应的承租和服务费用。四是城市公共交通连接晋中市、清徐县、阳曲县城际公交线路和服务乡村公交班线,以及连接各旅游景点、社区的微小公交线路暂停运营;市区主要公交线路按照早、中、晚高峰期运营的原则,以保障市民的基本出行,具体时间为:早7时—9时;午11时—14时;晚17时—20时;连接火车站、飞机场等对外交通枢纽的公交线路,按照现行时间运营。五是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汽电车和巡游出租汽车要加强清洁消毒通风,驾驶员要全部佩戴口罩上岗,加强自身防护,乘客须佩戴口罩乘车,对未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可拒绝乘车。六是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联合交警部门,加强违规违法车辆的查处。(记者李兵)

(李兵)

【责任编辑: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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