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5条就业新策 确保稳定就业

记者从1月24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西省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15条政策入手,稳定就业、促进就业。

山西15条就业新策 确保稳定就业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01-25 16:52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记者从1月24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西省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15条政策入手,稳定就业、促进就业。

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卢建明介绍,2018年11月1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中若干意见》,提出了支持企业稳岗、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等一揽子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山西省在实地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对国家政策进行细化和具体化。

具体来说,在“稳存量”方面,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加大稳岗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支持,对融资担保费率低于3%的差额部分给予补贴,还要加强对政策性担保基金运营效果的考核评估,提高政策性担保基金使用效率。

“扩增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个人贷款由最高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企业贷款由最高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支持创业载体建设,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加大省级创业示范项目支持力度,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孵化服务期限由两年延长到四年,奖补资金由最高3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

“提能力”,深化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将就业见习范围从离校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大到16—24岁失业青年,并组织“3年5万人青年就业见习计划”;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对企业开展在岗培训所需的经费,按规定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可纳入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补贴范围;加强失业人员培训,支持各类机构和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给予培训补贴,并对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按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从今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底,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的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

“兜底线”,加强困难群体帮扶服务。实行失业登记常住地服务,失业人员凭居住证、解除劳动合同书等就业转失业证明或个人的无业承诺书,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对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由民政部门按规定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临时生活救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临时性生活补助。通过综合施策,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帮助困难群众解困脱困。“抓落实”,压实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市县政府要承担促进就业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和健全促进就业工作的协调机制,做到分级预警、分层响应、分类施策。(中国日报山西记者站)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