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幅减税降费 受惠纳税人近八成

1月24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常国华、山西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魏志华、山西省税务局总经济师李树茂介绍了山西省实施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西省大幅减税降费 受惠纳税人近八成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01-25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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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实施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新闻发布会现场。

1月24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常国华、山西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魏志华、山西省税务局总经济师李树茂介绍了山西省实施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山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常国华介绍,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其中,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加大优惠力度,将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为5%,比标准税率降低20个百分点,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为10%,比标准税率降低15个百分点。

常国华说,1月23日,山西省财政厅和省税务总局在中央授权范围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简称6+2税费)。

常国华表示,全省小规模纳税人占全部增值税纳税人的近80%,也就是说,在政策实施后,将使全省近80%的纳税人受惠。在按照国家最大限度授权落实6+2税费政策的基础上,山西省又自加压力,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将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现行标准的75%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负平均降低25%。

据山西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魏志华介绍,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上述两项减税政策是可以叠加享受的。比如,某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万元,降低税额标准后,可少缴2.5万元;减半征收后,再少缴3.75万元,实际减税6.25万元,减负62.5%。并且两项政策都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期限是三年。另外,据了解,增值税实质性减税和降低社保费率政策中央尚在研究制定中。这些减税降费政策陆续出台后,减税降费力度会更大,效果会更明显。(中国日报山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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