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成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推动绿色发展提倡全民节水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1-09 16: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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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成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推动绿色发展提倡全民节水

1月9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

1月9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就《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据悉,为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决定在包括山西省在内的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这是继2016年7月1日河北省率先开展试点后的首次扩围。近日,山西省政府按照国家授权,本着“有序衔接、税费平移、注重调控”的原则,通过了山西省具体试点实施办法,公布了《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山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常国华介绍,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自2017年12月1日起已开始实施,将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办法》总体延续了原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平移两项政策,一是继续缓征居民生活用水水资源税;二是对所有采矿企业征收采矿排水(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并明确核定排水量方法。

《办法》明确了区分地下水和地表水、按用水类型分行业设置差别税额标准,不增加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不增加一般工商业企业正常生产用水负担。同时,进一步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对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取用地下水,超计划(定额)取用水加倍征税;对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特种行业取用水从高征税。

山西地处内陆,境内大部分地区为半干旱气候,水资源十分贫乏,人均水占有量低于严重缺水线,属于水资源严重贫乏的区域。同时,山西属于资源型省份,矿山多,采矿疏干排水情况复杂,对地表径流和地下水的破坏非常严重,在全国具有典型性。

山西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魏志华表示,山西省参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快生态文明体制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增强用水主体节水的意识和动力,减少不合理用水需求;有利于提高全民节水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中国日报山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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