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为高校职称评审"松绑":改革评价机制 注重工作实绩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7-21 08: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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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为高校职称评审

“改革评价机制,注重科研质量;扩大高校分配自主权,为高校松绑减负……”这是记者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7月20日举行的“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若干意见相关配套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由山西省教育厅牵头制定5项政策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当前,高校普遍存在对教师兼职兼薪获取报酬的合法性保护不够、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不完全匹配等现实问题,造成高校教师扩大知识传播、转化科研成果的动力不足,影响了高校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此,山西省教育厅深入省内外高校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制定完善与山西省高校教学岗位特点相适应的内部激励机制,制定了《高等学校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指导意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导条件(试行)》《关于高等学校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高等学校省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网络媒体平台建设和使用实施意见》和《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开展多点教学的指导意见(试行)》5项政策文件,在6月底前已全部出台。

据悉,出台上述政策目的就是要找准教师教学科研工作中遇到的“痛点”,打通政策执行中的“堵点”,发挥职称评审、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扩大高校在收入分配上的自主权。同时,允许高校教师依法依规适度的兼职兼薪,在全省高校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高等学校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分类分层认定,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坚持等效评价,教学与科研并重;充分考虑差异因素,科学制定意见。

《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导条件(试行)》是山西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最新指导性文件。其主要亮点是下放高校副教授及以下评审权(教授评审权由教育部管理),为高校职称评审松绑;淡化学历要求,注重工作实绩;改革评价机制,注重科研质量。据山西省教育厅厅长吴俊清介绍,《关于高等学校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规定高校自主确定考核办法,自主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自主确定绩效工资结构和分配方式,自主向院系等二级单位下放分配自主权,推动分配机制改革。通过不断完善符合高等学校特点的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要求,全面落实高等学校考核和分配自主权。

《高等学校省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网络媒体平台建设和使用实施意见》是山西省高校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网络媒体平台建设和使用的总体实施意见,建设和使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网络媒体平台将为精品教材和课程等教学资源共享、授课教师按照市场机制取得报酬提供基础平台条件。山西省高校工委副书记张培良表示,《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开展多点教学的指导意见(试行)》支持高校教师开展多点教学,合理取得报酬。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鼓励高校教师到其它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合理合法增加个人收入。支持高校开展校际交流,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这是山西省乃至全国第一个出台的省级层面的指导意见。

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人力资本是最重要的资本。山西各项政策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将进一步激发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推动全省高等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日报山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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