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山西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化解担保链风险”专项行动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7-04 17: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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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山西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化解担保链风险”专项行动

7月4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打击恶意逃废债、化解担保链风险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7月4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已于今年6月启动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两项专项行动,历时六个多月。这两个金融领域的专项行动,是山西省九大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悉,为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山西省金融办已牵头成立省级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联席会议,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专项行动。“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专项行动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调查摸底阶段;清理认定阶段;制定方案阶段;全面处置阶段。

对于确定后的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将会采取以下四个方面的惩戒措施:一是将涉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个人名单在省市级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曝光。二是由市级联席会议组织司法部门、银行等单位,依法合规的进行清收处置,对涉及诉讼且金融机构胜诉的要加大执行力度,力争应收尽收。三是工商部门限制逃废债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项。四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由金融管理部门协调金融机构采取不予贷款、限制高端金融消费等联合惩戒措施。

为营造良好企业发展环境,山西省金融办提请山西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工作的通知》,开展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专项行动。“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专项行动主要分为四个阶段:机制建设阶段;风险排查阶段;成立金融债委会阶段;全面分类处置阶段。

山西省金融办副主任张炯玮表示:为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山西省金融办广泛调研,参考借鉴浙江、山东等省份先进思路和做法,反复讨论,针对性的提出了9种切实可行的化解方式,主要包括存量贷款转化为银团贷款、给予代偿宽限期、授信归集、融资担保责任置换、收购重组、平移代偿、债权转股权、破产清算等9项具体化解措施。惩戒、处罚不是专项行动的目的,主要是要通过专项行动,化解当前制约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梗阻问题,进一步促进银企互信,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中国日报山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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