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省食药监局公布了98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其中太原市小店区芙蓉酒楼销售的标称太原市晋源区芙蓉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卤猪手等5批次食品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分别是:
山西好友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饼干,霉菌超标;
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253号窊流村村南3号大棚1-6销售的山西滋生源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肝,检出沙丁胺醇;
太原市小店区芙蓉酒楼销售的标称太原市晋源区芙蓉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卤猪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
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迎宾街店销售的标称二连浩特市金古源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特香葵花仁油,过氧化值超标;
万荣县易家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运城市鑫之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香锅巴 (油炸类糕点),菌落总数超标。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药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采取了封存、下架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记者乔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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