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农村饮水安全、建立教育扶贫个人资助账户、安排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奖补政策……山西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2017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通知》,决定今年在继续执行中央及山西省现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基础上,新实施十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记者从4月18日下午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实施十项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得这一关系山西千家万户的好消息。
据了解,从2009年开始,山西省每年都出台实施十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9年来,已累计出台了90项政策。今年继续执行的还有38项,安排财政资金93.35亿元。其中,今年新实施的10项,安排资金24.34亿元。与往年相比,新实施的十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支持方向和方式上,主要特点是“三个突出”和“一个创新”。
“三个突出”是突出脱贫攻坚、突出农业三大省级战略、突出农村集体经济和基层服务组织建设。首先是突出脱贫攻坚。十项政策中,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相关的政策有三项,分别是退耕还林、巩固农村饮水安全和建立教育扶贫个人资助账户,资金为19.5亿元,占十项政策资金总量的80%。其次是突出农业三大省级战略。今年,山西省将山西“农谷”、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和山西国际果品出口交易平台建设上升为省级战略,由山西省统一规范,统筹资源,省市县三级联动,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分别安排了3000万元的建设启动资金。最后是突出农村集体经济和基层服务组织建设。十项政策中,安排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奖补政策和供销社综合改革基层组织建设工程资金3.2亿元,占十项政策资金总量的13%。
“一个创新”就是资金筹集方式的创新。坚持把财政支出优先保障“三农”领域的同时,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到“三农”的建设和发展中来。十项政策中吸引社会资本5.75亿元,其中:政策性银行融资3.75亿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亿元。
新实施十项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将对山西省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农村的稳定发展和农民的持续增收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中国日报山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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